关于开展2012年度在皖异地商会
系列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企业:
为宣传和鼓励近年来为当地和安徽的经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商会、商会会长、秘书长和广大企业家,经研究,决定在各地安徽(徽商)商会、安徽省异地商会中开展“先进商会”、“中华百名优秀徽商”、“大爱徽商”等系列评选活动。
请我会符合申报条件的会员企业单位,抓紧时间递交申报材料,至本商会秘书处。
联系电话:0551-4251733
联系人:陈恩丽、邵玲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上午12点整
安徽省河北商会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日
2012年度在皖异地商会系列评选表彰办法:
一、评选范围
1、安徽省异地商会及所属会员企业;
2、安徽省企业联合会和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会员企业;
3、徽商企业负责人和经营管理者。
二、申报条件
(一)先进商会申报条件
申报先进商会的,须是全国各地安徽(徽商)商会、安徽省异地商会,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规定。按照商会章程积极开展活动,商会领导班子团结。制定了商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能有效落实。
2、组织机构健全,内部制度完善,运作程序规范,商会领导重视。为当地和安徽省社会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3、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活动或自行开展商会活动。组织相关培训,提供经济、管理、法律、政策等各项咨询,反映会员诉求。在招商引资工作以及在安徽省合作交流系统统计和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
4、认真为会员企业服务。商会为会员维权服务业绩;金融服务成效;商会积极举办各类为会员服务的活动(次数、具体活动内容);其他服务。
5、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在社会公益活动中贡献突出。商会和所属会员各类捐赠款额总计;要有具体捐赠的徽商企业和款物数额;要有受赠单位;其他对社会突出的贡献。
6、积极回乡投资。商会所属会员企业回乡投资总额;要有具体数据、徽商企业单位和具体投资地;商会在促进回乡投资方面所做的工作;按商会所做工作和回家乡投资数据综合评选。
7、积极向政府部门反映涉及会员和商会利益的事项,并提出相关建议。
8、商会年检合格。
(二)“中华百名优秀徽商”申报条件
1、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年度销售额在2亿元以上,或是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兴产业。
2、在发展当地经济、促进社会稳定、积极回馈社会、解决就业、热心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等方面有突出贡献。在当地徽商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
3、在当地、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品牌优势。
4、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个人及企业无不良纪录。
(三)“大爱徽商”申报条件
1、品德高尚,素质良好。
2、为安徽或者当地公益和慈善事业做出过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
为使本次评选活动公正、公开、透明,决定设立2012年度“徽商及在皖异地商会系列”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委会由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和参评的商会共同组成。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领导分别担任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各参评的商会会长担任委员。“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评委会”领导下,承办具体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负责人由安徽省合作交流办公室郑勃处长和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叶青松秘书长担任。
(一)先进商会评选
1、评选由“评委会”成员采取票选的方式进行。
2、“评委会”办公室收到各商会报的申评材料后,开始制作选票,连同申评材料发送“评委会”全体成员。评委根据各商会报送材料的内容,以及商会上一年度取得的综合成绩,按照一人一票的原则进行投票。
3、投票采取书面方式进行。
4、按得票数确定本次“先进商会”的评选结果。
(二) “中华百名优秀徽商”评选
1、“中华百名优秀徽商”由徽商自愿报名参加。各地徽商均可向当地徽商(安徽)商会报名参评。每家商会经认真初审后,推荐2名“中华百名优秀徽商”候选人。
2、当地没有徽商(安徽)商会而愿意参评的徽商企业,可直接向评委会办公室报名。
3、安徽国际徽商交流协会的会员单位可直接将材料报协会秘书处。
4、安徽省内优秀徽商评选活动,委托安徽省企业联合会负责组织推荐。
5、评选办公室按照“中华百名优秀徽商”申报徽商企业的年度销售额进行排序,评委会最终进行评定。
(三)“大爱徽商”评选参照“中华百名优秀徽商”评选办法。
四、申报要求
1、参评个人须附电子版彩色照片2张。(1张工作照,1张生活照)
附件1“2012先进商会”参评申报表.doc附件2“2012中华优秀徽商”参评申报表.doc附件3“2012大爱徽商”参评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