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17年9月27日下午4:10
地 点:安徽省合肥市福缘汇酒店
参会人员:沈永华、冯金永、田秋华、贾景章、吴世海、纪喜望、田云来、弓占学、褚立永、林水源、陈林瞻、安志彬、陈学庆、何建民、何百旺、靳春望、李春华、林西峰、刘桂阳、庞庆涛、孙少卿、孙建芳、田荣刚、王文超、
温丽荣、杨长池、张文刚、张 峰、张中会、蔡喜发、贾立军
主 持 人:蔡喜发
记 录 人:甘正曼
会议主题:安徽省河北商会换届事宜
本次会议应到34人,实到会31人,另有张晋卫、王海波、周吉昌三人请假,本次会议符合法律程序,属合法有效会议,纪要如下:
一、主持人宣读会场制度;
二、换届领导工作小组副组长田秋华代表换届领导工作小组做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如下:
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一届换届领导工作小组是依据安徽省民政厅下发“民政厅皖民管函【2016】85文件通知要求,从商会第一届各级代表推选代表,并提交2017年3月18日的理事会会议表决通过(第一届商会理事共计39人,其中有31票表决同意,有8票弃权),于2017年3月30日在商会会议室正式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标志着换届工作小组正式合法成立,并开始筹备换届选举工作。
成员共计11人,具体名单如下:
会长:沈永华;
常务副会长代表:田秋华、吴世海、孙少卿;
副会长代表:冯金永;
常务理事代表:林水源,
会员代表:蔡喜发、贾立军、周吉昌;
党支部代表:弓占学(党支部书记);
监事代表:陈林瞻;
2017年4月14日,将换届小组成立情况公示于商会网站,同时在商会会员微信群中发出通知,提示大家及时关注商会网站,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商会动态。
安徽省河北商会换届领导工作小组成立以来,遵守商会《章程》,遵守民政厅和上级主管单位的指导方针和文件精神,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公开地推进商会换届筹备工作依次开展。
(一)、经换届领导工作小组工作会议研究决定:
至2017年4月6日开始,商会发放“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会员入会申请表”,要求第二届会员入会必须先登记会员申请表递交至商会办公室,以便确认第二届第一年度会员入会申请资格。
(二)、经换届领导工作小组第二次工作会议研究决定:
2017年5月15日,商会第二届理事及理事以上人员入会申请登记工作开启,并预交第二届第一年度理事及理事以上人员的会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后酌情延长一周时间,至2017年5月28日截止,以便确认第二届第一年度理事及理事以上人员入会申请资格。
(三)、2017年5月23日 ,在商会会议室召开了第三次换届工作工作会议扩大会,由换届小组成员扩大至商会一届监事成员(现场监督公平、公正进行无记名投票)。会议主要内容是由换届工作小组提名新一届会长候选人名单,现场通过无记名投票选举方式提名一名会长候选人,最后沈永华当选为二届会长候选人。
(四)、2017年8月11日,在商会会议室召开了安徽省河北商会换届领导工作小组会议第四次会议,会议审核了通过了第二届第一年度商会会员(含会员、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入会申请,拟确认了商会第二届第一年度理事会成员名单,共计31人。
(商会办公室于8月15日至今将本次会议内容全部公示在商会网站上,同时在商会会员微信群中发出通知,提示大家及时关注商户及网站,以便及时了解和掌握商会动态)
(五)、拟确认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各级候选人名单(名单附后);
(六)、2017年9月16日,沈永华会长在商会会议室组织召开了换届工作小组第五次工作会议,会议主要内容为:
(1)为了强化商会领导核心力,更好地带动商会发展,提议增设一名执行会长,由拟任第二届常务副会长田秋华担任,提议至理事会审议通过;
(2)考虑商会一届监事长一直弓占学副会长代理,由拟任二届常务副会长冯金永担任第二届监事长,提议至由理事会审议通过;
(七)、换届领导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研究决定9月27日召开二届一次理事会。
三、本次会议以鼓掌的方式审议通过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如下:
(一)、根据《安徽省河北商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次大会选举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选举工作在安徽省民管局和安徽省交流办公室监督指导下进行,由安徽省河北 商会换届领导工作小组负责;
(三)、本次选举依次按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
(四)、本次选举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依次按鼓掌通过的方式选举产生,会长按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五)、本次选举,按应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人数方可进行,选举表决后方可生效。
(六)、本次选举办法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七)、当选为本会第二届理事、副会长、常务副会长、会长,监事长、执行会长人选后,报省交流办、省民管局备案。
四、经会员民主推荐,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候选人名单,如下:(按姓名拼音排列):
安志彬、褚立永、陈林瞻、陈学庆、冯金永、弓占学、何百旺、何建民、靳春望、贾景章、纪喜望、李春华、刘桂阳、林水源、林西峰、庞庆涛、孙建芳、孙少卿、沈永华、田秋华、田荣刚、田云来、王海波、温丽荣、吴世海、王文超、杨长池、张峰、张晋卫、张文刚、张中会。
五、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河北商会《章程》修改如下;
第一、《章程》第五条:商会地址由原来:“安徽省中环国际大厦13楼”变更为:合肥市南二环与宿松路交口绿地中心写字楼B座703-704室;
第二、《章程》第三章第七条,“本商会只吸收单位会员”,现修改为本商会只吸收在皖单位会员;
第三、《章程》第三章第八条,增加第(五)条:无不良记录(含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第四、《章程》第四章第十六条,会员大会每届五年。因特殊原因需提前或推迟及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原“会员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现将本条例修改为:“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
第五、《章程》第四章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五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常务理事、理事若干人”修改为: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幕期间领导商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每届任期四年,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设会长一人,常务副会长若干人,副会长若干人,理事若干人,名誉会长、顾问若干人;
第六、《章程》第四章第十八条,第(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监事会主席、秘书长”;修改为“选举和罢免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理事、监事长”;
第十八条,第(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修改为“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第十八条,第(十一)“接受监事会主席提出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修改为:“接受监事长提出对本会违纪问题的处理意见,提出解决办法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八条,第(十二)“提出下届理事会的候选人”;修改为“讨论确定下届理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第七、《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一条,“本商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修改为:“本商会不设立常务理事。设立常务会长办公会,常务会长办公会应由商会会长组织召开;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会长办公会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并对理事会负责。”
第八、《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修改为“常务会长办公会须应到会的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三分之二以上人员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九、《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将“常务理事会”修改为:“常务会长办公会”;
第十、《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四条,整体修改为:“商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力;
(三)、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和刑事处罚的;
(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六)、在商会一届期间,热心为会员服务,具有无私奉献精神。在任何场合,不讲不利商会的话,不做不利商会的事,不乱用商会名义为自己谋取私利;
(七)、会长、常务副会长、不仅要具备以上七条,同时兼备以下几点:
(1)、新加入的常务副会长,在商会要有三年以上时间,企业注册资金伍仟万元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备注:原第一届常务副会长资格不变);
(2)、热爱商会工作,积极参与商会组织的各项公益事业,并在5年内参与公益活动累计捐款捐物伍万元以上的且积极参与商会各项活动者。
(3)、对安徽、河北两省招商引资或重大经济活动有重大贡献。
(4)、会员大会上,选举结果须到会会员(会员代表)1/2以上赞同方为有效;或经2/3以上的理事赞同的”;
第十一、《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将增加第(五)条:“秘书长为聘用制,聘用时由会长及常务副会长考察、审核后,认为合格的;由常务会长办公会决定,颁发聘书;聘用期间,受会长及常务副会长监督、考核,工作表现良好者,可以连聘连任,否则将由会长及常务会长办公会给予解聘”;
第十二、《章程》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整体修改为:
(一)、秘书长为聘用的专职人员;
(二)、主持办事机构开展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三)、推荐副秘书长及内设工作部门负责人;
(四)、聘用秘书处专职人员,报会长审批;
(五)、完成会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并分管专项工作。
第十三、《章程》第四章第二十八条,“监事会,本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五人组成,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修改为:“本会设监事会,一般由五人组成,由常务会长办公会提名,会员大会表决产生,对会员大会负责”;其主要职责内容不变。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会费收取标准及管理办法,如下:
为更好的开展商会工作,保障为会员服务需要,根据安徽省河北商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会费收缴标准:
1、会长单位:60000.00元/年;
2、常务副会长:20000.00元/年;
3、副会长:10000.00元/年;
4、理事:2000.00元/年;
5、会员:600.00元/年;
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第一年度会费收取标准。缴纳会费确有困难的会员(单位)可向商会提出书面申请,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可缓交或适当减免会费,一年不缴费的视为自动退会处理。
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会员退会所缴纳的会费不予退回。
七、与会人员以鼓掌方式审议通过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副会长候选人名单,如下(按姓名拼音排列):
褚立永、弓占学、林水源、张晋卫
八、会议以鼓掌的方式审议通过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常务副会长候选人名单,名单及简介如下(按姓名拼音排列):
冯金永、贾景章、纪喜望、田秋华、田云来、吴世海
九、会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会长候选人,现场唱票,换届领导工作小组成员田秋华、贾立军以及党支部书记弓占学三人共同上台监督唱票过程。现场有选举权的共31人,其中29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沈永华当选新一届会长,本次选举合法有效。会长个人简介如下:
沈永华,男,汉族,河北河间人,1963年7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大专学历。1986年至1993年天津纺织工学院木工室工作;1995年成立合肥鑫泰线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1997年成立安徽国威线缆有限公司,2007年成立安徽国威线缆集团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05年至今担任安徽省电缆商会副会长一职; 2012年11月受聘为六安市政府经济顾问;合肥市人大特约代表;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会长。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候选人。
十、现场由鼓掌通过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监事长候选人名单,监事长由常务副会长冯金永担任,个人简介如下:
冯金永,男,汉族,河北晋州人,1966年10月生。安徽冀商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副会长。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长候选人。
十一、会议现场由鼓掌通过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执行会长候选人名单,执行会长由常务副会长田秋华担任,个人简介如下:
田秋华,男,汉族,河北河间人,1967年12月生。2004年成立芜湖市秋华保温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并担任董事长一职;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副会长。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理事会执行会长候选人。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经安徽省河北商会换届领导工作小组第五次会议提议:“拟定于2017年10月22日(周日)召开安徽省河北商会第二届一次会员大会”。
十三、沈永华会长当选新一届会长上台讲话
首先,感谢大家的厚爱和信任,我将不负重托,积极、认真的吸取第一届的经验和教训,开拓、进取,和广大会员同舟共济,携手并进,巧借东风,乘风破浪,直至奔向光辉的彼岸。最后借习主席的一句话:“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说完,全场致以热烈的掌声,会议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