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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会代表参加全省“法律三进”暨《安徽省商会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班

    录入时间: 2019-10-8 9:30:38  点击数:1916
      

    9月26-27日,为期两天的全省“法律三进”暨《安徽省商会条例》宣传贯彻讲座在合肥融创铂尔曼酒店举行。本次培训由安徽省工商联法务处牵头主办,来自省内各市工商联、省直管县(市)工商联、省直属商会等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我会办公室主任陈恩丽代表商会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规划和《全国工商联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省“法律三进”活动的意见精神》,宣传并贯彻实施全国首部商会条例(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助推安徽省商会改革与发展。

    《安徽省商会条例》作为全国首部商会条例经2019年7月26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行。

    培训会上,安徽省省人大财经工委主任张万方宣讲《安徽省商会条例》。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宏光针分别从商会的是什么、商会为什么、商会有什么、商会干什么、商会怎么干等五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关于我国商会制度建设的探索与创新《安徽省商会条例》;

    27日上午,省企业联合会秘书长邢志昂、省工商联法律处徐庆松处长分别通过实际案例讲解劳动争议调解的必备知识和技巧以及发挥商会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作用。

    通过学习,让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在商会中,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组织做好党组织活动,积极引导广大企业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意思,坚定理想信念,听党话、跟党走、坚守初心不忘使命,为商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明确了商会组织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中有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

    通过学习,我们深刻认识到商会的工作要更好地契合党的建设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切实增强党在会员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引导会员企业健康发展,积极推进新时期的商会党建工作,发挥好政治作用,激发和保护好企业家精神,积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做好引好路,搭好桥、架好线,全心全意为会员企业服务,为冀、皖两省的民营经营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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