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财政厅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为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切实抓好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认真落实各项新增、延续、优化的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关注支持我省小微企业和科技创新等重点行业发展,继续减征“六税两费”,1-8月,我省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475.8亿元。
不断完善外向型经济财政支持政策。围绕外向型市场主体政策需求,2023年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6.75亿元,不断优化完善我省外经贸发展促进政策,支持外贸、外资、外经联动发展。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推动全省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落实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规定,要求各级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对内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营造外商投资者公平竞争环境。在出台的省级财政支持政策中,对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税费优惠等方面,只要符合政策条件,均不分所有制形式予以支持。将各市营造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有关情况纳入营商环境季度评议,主要评价是否有设置不合理企业资质、所在地等限制性规定及隐形门槛,是否以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财务指标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等歧视性做法。
取消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依法取消对外国投资者投资收回投资审批事项,积极保障外国投资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