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为扎实推进《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近日,市应急管理局创新举措,组织召开专题宣贯培训会,对《办法》进行深入宣传解读,切实把《办法》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
会议围绕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就《办法》制定的背景、意义、适用范围、列入条件和管理措施、列入和移出程序、信用修复等方面,并结合近年来全市有关工作实际,深入浅出逐项进行解读。
会议要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机关内部相关人员、乡镇(街道)应急办执法人员进行再培训;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通过集中培训或执法检查、督导等时机,将《办法》宣传到辖区相关行业企业,做到执法人员懂法、用法,企业相关人员学法、守法;充分发挥信用监管作用,提高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效能,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管理水平。